制度体系造成各地医疗保健体系互用性的差异。举个例子来说,在美国,州与州的法律各不相同,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虽有相应健全的条例专门制定用于医疗保健体系的互用性,但在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却不适用。
缺少统一的、或是全美范围的患者匹配系统。考虑到存在同名同姓、或是姓名拼写错误的情况,异地共享无法确保是否掺杂了错误的患者信息,也没有患者匹配策略来验证这些混合数据的正确性。
缺少统一的、或是全美范围的医生目录系统。马萨诸塞州的医生无法通过便捷快速地方式联系到佛罗里达州的医生,全美医生系统未形成闭环。往往在医疗系统中,时间就是生命。
医院缺少实际经济刺激构建统一的体系来增强互用性。当有信息共享机制、启用策略、实际案例存在,人们更易于看见增强互用性的重要性,若是有相应的经济刺激来促使医生做这件事,互用性会得到大大提升。不过就目前来说,还是看不到解决这种障碍切实可行的办法。
